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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健康教育示范点考评标准(试行)
(基本分220分,奖励分10分,考核结果190分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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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评分)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方 法 |
实 际 得 分 |
注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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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
奖励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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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 织 管 理
一、 组 织 管 理 |
1.成立健康教育示范点实施小组 (10分+奖励5分) |
①健康教育示范点实施小组由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社区服务中心或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组成健全的工作网络,得10分; ②示范点实施小组在当地街道(乡镇)领导下,协调妇女干部、计生干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每增加一个部门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
查阅实施小组文件和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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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康教育示范点实施小组例会制度 (10分) |
①每年召开4次得10分,每年召开3次得8分,每半年召开1次得6分,每年召开1次得3分,不召开得0分。 ②健康教育示范点实施小组例会的参与者应包括相关单位成员。一次人数少于70%扣1分。 |
查阅会议记录和纪要,参会人员名单和工作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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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教育年度规划与总结 (10分) |
①根据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规划或计划,得3分;及时上报,得2分; ②有年度总结,得3分;及时上报,得2分 |
查阅年度计划和总结, 查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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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自评工作 (10分) |
①每年接受县(市、区)卫生局组织的示范点自查1次,得5分; ②开展评估的自评材料齐全得3分(评估表、自评报告、调查问卷各得1分);按时上报得2分。 |
查阅县卫生行政部门自查报告和自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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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当地卫生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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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示范点经费保障 (5分+奖励5分) |
①健康教育示范点经费占财政拨款的公共卫生事业费的0.5%得5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没有投入得0分(指业务经费,不包括人头费);②从其它渠道筹集经费(包括项目经费、企业赞助经费)1万元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
查阅相关文件,了解筹资机制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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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 作 指 标
二、
工
作
指
标
二、 工 作 指 标 |
6. 骨干人员培训 (10分) |
①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包括以会代训)工作三次以上,得5分,每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得0分; ②培训覆盖率达到50%得3分,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5分,<50%得2分,没有开展培训不得分.(注:培训对象包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的公卫医师、妇幼人员、村医、主管卫生的街道(乡镇)干部、妇联主席、计生干部,社区干部、村干部等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 |
查阅培训记录,统计培训覆盖率。培训覆盖率=实际培训人数/(乡、村防保医生总数+乡村干部总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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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当地疾控中心培训记录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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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活动 (20分) |
①所在地学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也可在体育健康课或其它课程穿插健康教育讲座)。全年累计健康教育活动10次得10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②全年在黑板报或橱窗刊登卫生知识10期得10分,少1期扣1分,扣完为止。 |
查各种形式的活动记录材料和图片,询问学生属实。 查每期黑板报或橱窗刊登出来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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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面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 (15分) |
联村责任医生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工作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可回溯到保健对象得15分;开展工作虽可回溯到保健对象但记录不完整得10分;开展工作但不能回溯到保健对象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 |
查阅健康教育工作流程、记录内容、并随机访问10名保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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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民(居民)健康教育学校工作 (15分) |
举办农民(居民)健康教育学校3所以上得5分(所在地1所得3分,其它1所得1分)。各健康教育学校全年开展各种活动累计达12次共得10分,每所缺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活动记录、文件原件、照片、录像、媒体报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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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健康教育活动形式 (10分) |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如家庭卫生评比、知识竞赛、讲座、地方戏、发放传播材料、教育处方等),开展活动达5种形式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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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黑板报/宣传栏内容更换频度 (25分) |
①乡镇所在地有健康教育黑板报或宣传栏3处(卫生院,学校,人口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各1处),每处2分;每村有1处健康教育黑板报或宣传栏得4分。 ②卫生院和公共场所黑板报/宣传栏健康相关内容每季度更换1次,得10分;每年更换3次7分、2次4分、1次2分。 ③卫生院同时设有固定内容宣传栏和动态内容宣传栏,得5分,仅有一种宣传栏,该项不得分。 |
实地查看,查阅工作记录和既往黑板报/宣传栏的小样、照片,统计全年健康教育相关内容更换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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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健康教育资料收发 (10分) |
①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60%得2分,每提高10%加1分,低于60%不得分。 ②向农户提供上级提供的各类健康教育资料发放率,达60%得2分,每提高10%加1分,低于60%不得分。 |
抽查资料收发记录、并随机访问10名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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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开展控烟活动 (5分) |
①每年有控烟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得2分;②组织开展“无烟日”控烟活动得1分;③组织开展其它控烟活动(如公共交通工具禁烟活动、倡导无烟学校活动)得2分。 |
查阅工作档案、记录、活动照片、录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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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对突发事件 (10分) |
①下发上级单位印制的突发事件应对材料至村医,得5分;②下发突发事件应对材料至农户,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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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有关文件,突发事件预防传播材料分发情况留底档案,并走访村医、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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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效 果 指 标
三、 效 果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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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农民“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 (20分) |
农民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65%得10分,每增加3%加2分,达到80%得20分,低于65%不给分。 注:考核的信息为本市确定的“行动”核心信息。 |
随机调查农村15—60岁居民20人(男、女各10人),计算核心信息知晓率。 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合计答题总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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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 (10分) |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得5分,每增加3%加1分,达到85%得10分,低于70%不给分。 注:考核的信息为基本健康知识。 |
在村级一所完小随机抽查四年级一个班、在乡中学随机抽查初中二年级一个班进行问卷调查,分别计算知晓率。知晓率=被调查学生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学生合计答题总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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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农民与核心信息相关的行为形成率 (10分) |
农民与核心信息相关的行为形成率达到55%得5分,否则得0分,每增加5%加1分,达到70%得10分。 注:考核的行为与本省上报的“行动”核心信息有关 |
上述农村居民20人,同时进行健康行为调查,计算行为形成率。入户调查。 行为形成率=调查对象正确行为总人项数/行为总人项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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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 (10分) |
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得5分,否则得0分,每增加5%加1分,达到75%得10分。 注:考核学生基本健康行为。 |
抽样方法同上,同时进行健康行为调查,计算行为形成率。 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学生正确总行为人项数/行为总人项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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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疾病控制卫生服务群众配合程度(以预防接种率计) (5分) |
儿童“四苗”及乙肝疫苗单苗和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得5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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