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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
健康教育试点建设项目评估调查方案
一、背景
为了提高城乡社区健康教育规划执行能力,2007年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以“健康生活,健康社区”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试点建设项目,从而在城乡居民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康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最终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
根据对各项目省上报的项目方案的汇总,除了全国统一规定的“每年测量一次血压”和“低盐饮食”两条核心信息外,许多省另外选择了“戒烟限酒”和“规律运动”作为城市社区的核心信息,而选择了“戒烟限酒”和“一人一巾”作为农村社区的核心信息。部分省(自治区)结合自身的情况,自选了其他内容,如宁夏选择“改善环境”作为农村的核心信息,云南选择“拒毒防艾”作为城乡的核心信息,辽宁选择“食品卫生”作为城乡的核心信息、“早晚刷牙”为农村的另一条核心信息,青海选择“饭前便后洗手”、“预防食物中毒”为农村的核心信息,湖北选择“兴建三联式沼气厕所”、“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根据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2007年2月发布的《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教育与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技术指南》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试点建设项目的终末评估,特制定本方案用以指导本次评估。
二、具体目标与评价指标
1. 具体目标
通过定量的问卷调查评估中央补助地方健康教育试点建设项目的效果。具体而言,评价城乡居民项目规定及自选的核心信息知晓率的变化情况以及相关行为的形成和变化情况。
2. 评价指标
(1)知识知晓率:
核心信息知晓率 =正确回答正确人题数/实际回答人题数
总知识知晓率 = 各知识题答对人数之和/N*总调查人数
(2)行为形成率
行为形成率 =各行为题回答正确人题数/实际回答人题数
三、方法
1. 抽样方法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获得调查样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城市社区(试点街道)的居委会名单中和农村社区(试点乡)的行政村名单中,随机抽取2个居委会或行政村;每个居委会或行政村内随机抽取4个居民(村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随机抽取25户进行调查,每户调查15-65岁居民1人。在确定调查户时,进入居民小组之前先确定随机数字(纸币尾号、抓阄),从随机数字显示的户开始连续进行调查,直到完成25户。每户调查1人,调查中应注意年龄、性别比例。
具体抽样步骤:
试点社区(城市、农村)
随机抽取2个居委会(行政村)
每个居委会(行政村)随机抽取4个居民小组
随机调查25户
每户调查1人
2. 样本量
各省: 城市居民 100人 X 2居委会 = 200人
农村居民 100人 X 2行政村 = 200人
全国: 城市居民 200人X 24省 = 4800 人
农村居民 200人X 24省 = 4800 人
合计:4800 + 4800 = 9600 人
3. 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健康知识和健康相关行为三部分。其中后两部分考核全国统一规定的“每年测量一次血压”和“低盐饮食”内容,同时也考核根据各省上报的项目方案汇总的内容,即在城市社区考核“戒烟限酒”和“规律运动”的干预效果,在农村社区考核“戒烟限酒”和“一人一巾”的干预效果。
鉴于部分省自选的核心信息与上述内容略有不同,这些省可以根据本省的干预重点更改或增加问卷中的相应考核内容,但要报国家项目办。
4. 调查方法
采用调查员与调查对象面对面问询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
5. 资料处理:
由专人将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并用相应的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
6. 质量控制
(1)用单纯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居委会(或行政村)和居民小组。
(2)集中培训调查员:以省为单位,对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调查方法和调查时间,特别注重问询技巧的培训。
(3)现场调查中的核查:每个调查点应有专人负责,对每份调查表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现场及时解决。
四、组织实施
1. 省级评估的组织实施
(1)各省终末评估由省级专业人员完成,或省级专业人员指导市级专业人员完成。
(2)使用由国家项目办统一提供的问卷进行定量调查(详见附件1、2)。
(3)使用国家项目办统一建立的数据库,各省自行完成数据录入。使用国家项目办提供的分析提纲进行资料分析(详见附件3、4)。
(4)10月15日前上报电子版数据库,本省保留数据库电子版备份以及全部原始问卷。
2. 国家级评估的组织实施
(1)在项目评估阶段抽查部分省的评估情况。
(2)在各省上报数据库和分析资料后,抽取部分省,审核数据与原始问卷的一致性,以及资料分析结果。
五、时间进度(供参考)
2007年9月底前 完成问卷调查
2007年10月15前 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与分析
六、年度报告上缴要求
12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缴年度总结报告,包括省内的2次督导报告、更新后的管理报表、年度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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